114年:營養營養學(1)
下列有關懷孕期體重變化的建議,何者錯誤?
A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18.5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3~18公斤
B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18.5~24.9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2~16公斤
C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25~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7~12公斤
D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30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3~5公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孕期體重增加指引 (Gestational Weight Gain Guidelines)。 台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HPA) 目前採用的指引主要參考美國醫學研究院 (IOM, Institute of Medicine, 現為 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 2009 年發布的建議。營養師必須熟記不同孕前 BMI (Pre-pregnancy BMI) 分組對應的建議增重範圍,這是孕期營養評估與衛教的核心基礎。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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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A: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18.5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3~18公斤
- 分析:正確 (或可接受)。
- 理由:根據國健署與 IOM 指引,孕前 BMI < 18.5 (體重過輕) 的婦女,整個孕期建議增重範圍為 12.5~18 公斤。選項敘述「13~18公斤」與標準值極為接近,屬於可接受的正確敘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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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B:懷孕前身體質量指數介於18.5~24.9的婦女,在懷孕時期應增加大約12~16公斤
- 分析:正確 (或可接受)。
- 理由:孕前 BMI 介於 18.5~24.9 (體重正常) 的婦女,標準建議增重範圍為 **11.5~16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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