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食安(1)
關於使用於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的材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玻璃材質之食品容器必須檢測鉛及鎘的溶出量
B銅製食品器皿,銅製面可直接與食品接觸
C食品容器若使用著色劑,其溶出量必須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
D與食品直接接觸的紙類容器,不得驗出螢光劑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台灣現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中對於不同材質(玻璃、銅、塑膠/著色劑、紙類)的具體規範與檢測項目。這類題目在營養師國考中屬於食品衛生與法規的基礎題型。
選項分析
- A. 玻璃材質之食品容器必須檢測鉛及鎘的溶出量(正確)
- 根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附表一的一般規定,玻璃、陶瓷器、施琺瑯之器具、容器,必須進行鉛 (Lead, Pb) 與 鎘 (Cadmium, Cd) 的溶出試驗。
- 檢測條件通常使用 4% 醋酸溶液,根據容器的深度與容量(如深2.5cm以上且容量1.1L以上或以下)有不同的限量標準。
- B. 銅製食品器皿,銅製面可直接與食品接觸(錯誤)
- 根據標準規定:「銅製或銅合金製之器具、容器、包裝,除具有固有光澤且不生銹者外,直接接觸食品部分應全面鍍錫、鍍銀或經其它不致產生衛生上危害之適當處理。」
- 銅易氧化產生銅綠(Verdigris),且銅離子易溶入酸性食品中造成中毒或風味變質。因此,法規原則上要求銅製器具與食品接觸面必須經過被覆處理(如鍍錫),不能直接以銅面接觸食品(除非是極少數特殊不生鏽合金)。故此選項敘述「可直接接觸」違背了法規的主要限制。
- **C. 食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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