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營養學(2)
根據衛生福利部對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RIs)第八版的建議,哺乳期間每日的蛋白質攝取量應比未懷孕前多增加幾公克?
A10公克
B15公克
C20公克
D25公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最新發布的「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Dietary Reference Intakes, DRIs)」第八版中,針對特殊生命期(哺乳期)的蛋白質建議攝取量。這屬於營養師國考中「基礎營養學」與「生命期營養」的基礎記憶題型,重點在於區分「懷孕期」與「哺乳期」的蛋白質增加量差異。
選項分析
- A. 10公克:此為 懷孕期(Pregnancy) 的建議增加量。根據 DRIs 第八版,為方便臨床應用,建議自懷孕第一期至第三期,每日皆額外增加 10 公克蛋白質(舊版或部分指引可能區分期別,但第八版建議值統一簡化為+10g 以利執行,或特別強調中後期)。
- B. 15公克:此為 哺乳期(Lactation) 的建議增加量。這是正確答案。根據計算,哺乳婦女平均每日分泌約 850 毫升乳汁,乳汁蛋白質濃度約 1.1%,每日約排出 9.35 克蛋白質。考量飲食蛋白質轉換為乳汁蛋白質的效率(約 70%)及個體差異安全係數,計算出每日需額外攝取約 13.4 克,DRIs 第八版定為每日增加 15 公克。
- C. 20公克:此數值非 DRIs 第八版針對孕哺期的建議值。可能出現在某些高蛋白飲食療法或特定疾病狀態(如燒燙傷、多發性創傷)的營養支持計算中,但不適用於一般健康哺乳婦女的標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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