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食安(2)
下列何者非屬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涵蓋之範圍?
A從業人員
B作業場所
C設施衛生管理
D驗證制度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Regulations on Good Hygiene Practice for Food, GHP)** 適用範圍與條文架構的理解。
GHP 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8 條第 4 項授權訂定,是所有食品業者必須遵守的最基本衛生管理標準。根據法規架構,GHP 的內容主要涵蓋四大面向: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品保制度。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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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從業人員 (Personnel):屬於涵蓋範圍。
- GHP 第 5 條及「附表二」明文規定了食品從業人員的衛生管理,包括健康檢查(如 A 型肝炎、傷寒等)、個人衛生(如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手部清潔)、教育訓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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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作業場所 (Workplace/Premises):屬於涵蓋範圍。
- GHP 第 4 條及「附表一」詳細規範了食品作業場所的場區環境、建築設施(如地面、牆壁、排水系統)、通風與照明等硬體要求,以防止病媒侵入及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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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設施衛生管理 (Facility hygiene management):屬於涵蓋範圍。
- 同屬 GHP 第 4 條及「附表一」與「附表二」的範疇。規範內容包括設備與器具的清洗消毒(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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