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團膳(2)
在營業場所中販售餐飲商品,其管理應注意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冷藏(凍)餐飲商品不得使用橡皮圈來固定封口
B熱藏的餐飲商品需要保持在50℃以上
C販賣場所光線應達150米燭光以上
D含布丁餡之蛋糕應放在18℃以下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針對食品販賣業**(含餐飲商品販售)在溫度管理、作業場所光線及食品包裝管理上的具體規定。這是營養師在進行團體膳食管理或食品衛生稽查時的基礎法規知識。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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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冷藏(凍)餐飲商品不得使用橡皮圈來固定封口:正確。
- 根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18條(或附表二、相關販賣業專章)規定,販賣、貯存冷凍或冷藏食品時,不得使用金屬材料釘封或橡皮圈等物固定,以避免物理性危害(如誤食脫落的釘針)或因橡皮圈低溫脆化、固定不牢導致密封不全。包裝應完整密封,若有破損不得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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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熱藏的餐飲商品需要保持在50℃以上:錯誤。
- 根據 GHP 規定,食品之熱藏(高溫貯存),溫度應保持在 60℃ 以上,以確保食品中心溫度位於危險溫度帶(7℃~60℃)之外,抑制微生物生長。50℃ 處於細菌容易繁殖的危險溫度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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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販賣場所光線應達150米燭光以上:錯誤。
- 根據 GHP 對於食品販賣業的規定,販賣場所之光線應達到 200 米燭光(Lux)以上,且使用之光源不得改變食品之顏色。此規定是為了確保消費者能清楚辨識食品的品質與狀態。一般作業場所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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