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營養團膳(1)

依據衛生福利部「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一批在西班牙飼養的豬隻運送到德國屠宰,並進口到臺灣加工製成香腸,下列何者為該包裝食品正確的標示內容?

A應標示該食品原產地(國)為德國
B可增列「國產豬肉」或「豬肉產地為臺灣」等同意義字樣
C應標示其豬肉原產地為西班牙
D豬肉原產地(國)字體長、寬度應大於0.2公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核心概念包含:

  1. 豬肉原產地認定標準:以「屠宰地(國)」為準,而非飼養地。
  2. 食品原產地 vs. 原料原產地:加工食品(如香腸)的「食品原產地」依據實質轉型原則認定(通常為加工地),但必須另外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
  3. 標示格式規範:包含字體大小之規定。

選項分析

  • A. 應標示該食品原產地(國)為德國錯誤

    • 食品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Food)與豬肉原料原產地(Country of Origin of the Pork Raw Material)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 香腸是在臺灣進行加工製造(將生肉加工為香腸),經過了「實質轉型」,因此該食品(香腸)的原產地應標示為臺灣
    • 法規要求的是額外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而非將食品本身的產地改為德國。
  • B. 可增列「國產豬肉」或「豬肉產地為臺灣」等同意義字樣錯誤

    • 豬隻雖然在臺灣加工,但豬隻是在德國屠宰。根據法規,豬肉原料原產地為德國。
    • 若標示為「國產豬肉」或「豬肉產地為臺灣」,屬於標示不實,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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