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食安(2)

依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清潔之餐具若多少小時內未送至用餐場所,應予重新洗滌?

A24
B48
C72
D96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頒布之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的熟悉程度,特別是針對清洗後餐具的 貯存與運送時效 規定。此指引是為了確保大型餐飲場所或提供餐具清洗服務業者(如洗碗工廠)的作業衛生,防止餐具在清洗後因存放過久而發生再次污染。

選項分析

  • A (24小時):錯誤。指引中並無此規定。
  • B (48小時):錯誤。指引中關於48小時的規定通常見於微生物檢測(如大腸桿菌群檢測需在48小時內定性判斷),而非餐具貯存重洗的時限。
  • C (72小時)正確。根據「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第十七點明確規定:「清潔之餐具如若七十二小時內未送至用餐場所,應予重新洗滌。」這是為了確保餐具在長時間存放或運送過程中,若超過3天(72小時)仍未進入使用端(用餐場所),可能會有滋生微生物或沾染落塵的風險,因此強制要求重新清洗。
  • D (96小時):錯誤。指引中無此規定。

答案解析

根據衛生福利部發布之 「餐具清洗良好作業指引」 第十七點:

「清潔之餐具如若 七十二小時 內未送至用餐場所,應予重新洗滌。」

此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管控清潔區與運輸過程中的衛生風險。若餐具清洗後在倉庫或運送車中滯留過久(超過3天),其無菌或清潔狀態無法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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