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下列何種產業類別需聘任食品技師或營養師?
A乳品加工食品業
B水產加工食品業
C禽畜產加工食品業
D餐盒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中,針對不同類別的食品業者所規定應聘任之「專門職業人員」類別。這是營養師法規與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考點,主要區分食品製造業(偏重食品技師)與餐飲/餐盒業(偏重食品技師或營養師)的人員需求差異。
選項分析
根據《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 4 條之規定,各產業類別應置之專門職業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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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乳品加工食品業:
- 法規規定應聘任:食品技師、畜牧技師或獸醫師。
- 分析:此類別側重於原料(乳源)的動物健康與加工技術,故不包含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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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水產加工食品業:
- 法規規定應聘任:食品技師或水產養殖技師。
- 分析:此類別側重於水產養殖與加工保存技術,故不包含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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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禽畜產加工食品業:
- 法規規定應聘任:食品技師、畜牧技師或獸醫師。
- 分析:與乳品業類似,側重於屠宰、肉品加工與動物疾病控制,故不包含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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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餐盒食品製造、加工、調配業:
- 法規規定應聘任:食品技師或營養師。
- 分析:餐盒食品(如團膳、便當工廠)直接涉及供餐對象的營養均衡與菜單設計,且需符合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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