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營養食安(1)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有關食品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下列何者錯誤?
A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適當標示及處理
B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
C成品應留樣保存至有效日期後一個月
D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應作成紀錄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台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中關於食品製造業之「製程管理」及「品質管制」的相關規定,特別是針對成品留樣(Sample Retention)、有效日期訂定依據、檢驗狀態標示及紀錄保存的法規條文細節。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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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製程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適當標示及處理
- 正確。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附表三或相關條文(如第15條)規定,製程中之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檢驗狀況,應予以適當標示及處理,以避免誤用或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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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成品有效日期之訂定,應有合理依據;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
- 正確。依據該準則規定(通常為第14或15條),食品製造業訂定產品有效日期,應以保存性之試驗或其他合理文件、資料為據,並將其試驗結果作成紀錄。條文中確實包含「必要時,應為保存性試驗」之意涵(即若無其他合理文件佐證,則必須進行保存性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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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成品應留樣保存至有效日期後一個月
- 錯誤。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15條(或依版本為第14條)關於食品製造業的規定:「產品並應留樣保存至有效日期。」法規原文僅要求保存至「有效日期」(expiration date)屆滿為止,並未規定需保存至有效日期後「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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