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團膳(2)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中有關管制小組,應符合下列那些規定?
A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稽核
B管制小組至少三人,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為必要之成員
C至少二人應為「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之專門職業人員
D從業期間,應持續接受訓練機關(構)或其他機關(構)辦理與本系統有關之課程,每一年累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Regulations on Food Safety Control Systems)中關於「管制小組」(HACCP Team)組成、教育訓練及運作頻率的法規熟悉度。這是營養師在團膳管理與食品工廠實務中必須熟記的法規基礎。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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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稽核:錯誤
- 根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十條規定:「管制小組應確認本系統執行之有效性,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稽核。」
- 法規要求的是「每年」而非「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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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管制小組至少三人,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為必要之成員:正確
- 根據《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管制小組成員,由食品業者之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及專門職業人員、品質管制人員、生產部(線)幹部、衛生管理人員或其他幹部人員組成,至少三人,其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為必要之成員。」
- 此選項完全符合法規條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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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至少二人應為「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規定之專門職業人員:錯誤
- 法規並未強制規定管制小組內必須有「二名」以上的專門職業人員。
- 依據《食品業者專門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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