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公衛(2)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個別營養素得列於所屬營養素項下標示,如各個脂肪酸得列於脂肪項下標示
B包裝份數值只能以整數標示
C膳食纖維以公克或g標示
D糖含量為必須標示之項目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中的細節規定,特別是針對營養素的標示層級、數值修整方式(整數或小數)、單位以及強制標示項目。這是營養師在食品法規與食品標示領域必須熟稔的基本法規。

選項分析

  • A. 個別營養素得列於所屬營養素項下標示,如各個脂肪酸得列於脂肪項下標示:正確。

    • 依據法規,自願標示項目(如膽固醇、其他脂肪酸、膳食纖維等)可以列在所屬的大類營養素項下。例如:膽固醇或其他脂肪酸得列於「脂肪」項下(位於反式脂肪之後);膳食纖維、糖醇得列於「碳水化合物」項下(位於糖之後)。
  • B. 包裝份數值只能以整數標示:錯誤。

    • 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及相關問答集(Q&A),「本包裝含○份」的標示,得以整數或至小數點後一位標示。並非「只能」以整數標示。
    • 例如:若計算出份數為 3.5 份,標示「本包裝含 3.5 份」是合法的。
  • C. 膳食纖維以公克或g標示:正確。

    • 法規明定營養素的單位,其中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纖維等,均以公克g標示;鈉、膽固醇、胺基酸則以毫克或mg標示。
  • D. 糖含量為必須標示之項目:正確。

    • 現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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