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公衛(2)
關於學校食物供應相關工作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濟部以優惠價格撥售學校用餐食米
B學校餐飲從業人員應為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
C每天應抽檢各餐廳餐具之澱粉性及脂肪性殘留,並記錄之
D合作社負責蒸包子、煮茶葉蛋人員,每學年須參加衛生(健康飲食)講習至少8小時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於**「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學校衛生管理辦法》)及相關行政規則的熟悉度,特別是關於主管機關、人員資格、檢測頻率及教育訓練時數的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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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經濟部以優惠價格撥售學校用餐食米
- 錯誤。
- 負責學校用餐食米撥售的主管機關為農業部農糧署(前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並非經濟部。
- 根據「撥售學校用餐食米作業要點」,農糧署以優惠價格(通常為批發價的5折)提供食米給學校,以鼓勵學校午餐採用國產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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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學校餐飲從業人員應為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
- 錯誤。
- 根據《學校衛生管理辦法》第4條,應具備食品、營養相關科系畢業資格的是**「督導人員」**(如學校營養師或指定專人),而非一般的「餐飲從業人員」(如廚師、廚工)。
- 一般的餐飲從業人員(廚師)主要需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的規定,如持有烹調技術士證(丙級或乙級)及健康檢查合格,並不要求必須是大專院校相關科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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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每天應抽檢各餐廳餐具之澱粉性及脂肪性殘留,並記錄之
- 錯誤。
- 根據《學校衛生管理辦法》第6條及相關行政函釋(如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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