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營養公衛(1)
某偏鄉國中全校班級數10班,自設廚房辦理學校午餐,依規定下列何者需要立即改善?
A該校未聘用營養師
B供應當日新鮮麵包與饅頭,品質衛生符合標準,但未取得優良食品認證
C午餐留樣皆有標示日期、餐別,置於攝氏7度以下,冷藏保存24小時
D購買有「合格屠宰證明」的生鮮肉品,但沒有臺灣生鮮豬肉TFP(Taiwan Fresh Pork )標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點為學校午餐衛生管理規範與學校衛生法之相關規定,涉及營養師設置標準、食品認證豁免條件、留樣保存標準及肉品標章規範。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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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該校未聘用營養師:無需改善。
- 根據《學校衛生法》第23-1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40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
- 題目中該偏鄉國中僅有10班,未達法定強制聘請營養師的40班門檻,因此未聘用營養師並不違法。(註:偏鄉小校通常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指派的營養師巡迴督導或由聯合供餐學校之營養師兼管,而非校校自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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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供應當日新鮮麵包與饅頭,品質衛生符合標準,但未取得優良食品認證:無需改善。
- 根據《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學校供售之食品應取得經驗證之優良食品(如CAS、TQF)。
- 但該條文設有除外條款:「但新鮮、當日供應之麵包、饅頭等,不在此限」。
- 因此,若是當日新鮮供應且衛生符合標準的麵包、饅頭,即使沒有CAS或TQF等優良食品認證,亦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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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午餐留樣皆有標示日期、餐別,置於攝氏7度以下,冷藏保存24小時:需要立即改善(正確答案)。
- 根據《學校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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