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專師外科

癌症病人接受診斷及治療時,下列何者不是專科護理師得於醫師監督下執行之醫療業務?

A電腦斷層掃描檢查單之代為開立
B腹腔穿刺術抽取腹水以送檢
C胸腔腫瘤手術術後穩定時胸管拔除
D化療藥物處方醫囑單之代為開立

詳細解析

本題考的觀念是:台灣「專科護理師得於醫師監督下執行之醫療業務」範圍,特別是侵入性與非侵入性處置的界線。

一、核心法規與2016 年時的執業範圍

  1. 非侵入性處置:可代為開立檢驗/影像檢查單、書寫醫囑、初步判讀檢驗檢查結果、製作病歷紀錄等。
  2. 侵入性處置:限列舉項目,例如表淺傷口清創、胃管/導尿管/各類引流管的更換或拔除、外周動脈導管置入/拔除等;未列於清單的侵入性操作即屬禁止。
  3. 用藥:若屬「預立醫療流程」或醫師已事先訂妥之處方,NP 可代為書寫或執行;但不得獨立開立新的處方。

二、選項逐一解析
A 電腦斷層掃描檢查單之代為開立
‧屬非侵入性檢查,且醫囑單開立為 NP 得執行之「預立流程相關表單」;在醫師監督下可行。故非答案。

B 腹腔穿刺術抽取腹水以送檢
‧屬侵入性操作,且不在當時法規列舉的可執行清單內(胸腔穿刺、腰椎穿刺、腹腔穿刺皆明確禁止)。故「不是 NP 得執行之醫療業務」,為正確答案。

C 胸腔腫瘤手術術後穩定時胸管拔除
‧「各類引流管拔除」列名於可執行清單,NP 可在醫師監督下執行。故非答案。

D 化療藥物處方醫囑單之代為開立
‧化療屬高警訊藥品,NP 不得自行決定藥物種類與劑量,但若醫師已預立標準化療流程/指示,NP 可以「代為」開立醫囑單並送醫師複核。與題幹「代為開立」相符,因此在監督下屬可執行業務。故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