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心兒物治(2)

小明是認知能力在一般範圍的重度腦性麻痺患童,年屆入小學年齡,理論上符合小明最佳利益的教育安置為何?

A特殊教育學校
B一般學校的特教班
C一般學校的普通班,必要時輔以資源教室或到校專業服務
D在家自學,並輔以到宅服務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核心觀念是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 CP)兒童的教育安置原則,特別是結合**最少限制環境(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 LRE)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的理念。

在臨床與教育決策中,腦性麻痺患童的安置不單純依據其肢體動作障礙的嚴重程度(如 GMFCS 分級),更取決於其認知功能(Cognitive Function)。對於智力正常的肢體障礙兒童,教育安置的首要目標是提供與同齡正常兒童同等的學業學習機會與社會互動環境,並透過輔具與專業服務來克服身體上的障礙。

選項分析

  • A. 特殊教育學校

    • 分析:特殊教育學校通常收容重度、極重度且伴隨多重障礙(特別是智能障礙)的學生。這類學校的課程設計多偏向生活自理與職業訓練,而非普通教育學科。
    • 錯誤原因:小明的認知能力在「一般範圍」,若安置於此,他將無法接受適合其智力水平的學科教育,限制了其學業發展與未來潛力,違反最少限制環境原則。
  • B. 一般學校的特教班(集中式特教班)

    • 分析:集中式特教班雖設於一般學校內,但學生大部分時間與普通生隔離,且課程通常經過大幅簡化或調整,主要針對有智能障礙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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