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眼球生理
有關驗光人員考試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應考人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2項冒名頂替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②中華民國國民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醫用光學技術、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驗光師考試 ③驗光師應試科目包括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感染管制與性別議題 ④應考人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19條第2項冒名頂替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⑤外國人經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驗光師考試
A①③
B①④⑤
C②④
D②③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涉及應考資格(外國人、冒名頂替限制)及驗光師應試科目,需辨別哪些敘述正確。
選項分析
① 應考人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2項冒名頂替情事者,不得應本考試
- 正確。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不得應考的事由同時援引《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2條第2項(冒名頂替)及《專技考試法》第19條第2項,兩者均為排除應考的法定事由。
② 中華民國國民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醫用光學技術、驗光或視光系、科畢業...得應驗光師考試
- 不正確。依考試規則,應試資格要求畢業學校為「專科以上學校」(公立或立案之私立,或符合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並非「高級醫事職業學校」(高職層級)。「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層級低於專科,不符規定,故②有誤。
③ 驗光師應試科目包括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感染管制與性別議題
-
不正確。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驗光師應試科目為: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
- 視覺光學
- 視光學
- 隱形眼鏡學與配鏡學
- 低視力學
「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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