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護理精社護理(2)

有關居家式照顧服務的敘述,下列何者較不適當?

A護理人員可獨立開設居家護理所
B居家護理可提供鼻胃管、氣切、尿管之照護
C依照顧管理中心專員評估需求,必要者可提供居家復健服務
D居家藥事服務不屬於服務範圍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長照2.0之「居家式照顧服務」內容與法規規定

題目考察考生對長期照顧體系中「居家服務、居家護理及其他專業居家服務」實際服務範圍與設置規範的理解,屬政策/法規導向型考題。

選項逐條分析

A. 護理人員可獨立開設居家護理所
‧《護理人員法》明定:護理師/護士可申請設立「居家護理機構」,屬護理機構三大類之一,無須附設於醫院或衛生所。
→ 敘述正確。

B. 居家護理可提供鼻胃管、氣切、尿管之照護
‧居家護理屬「專業技術性護理服務」,健保給付內容包含更換與護理鼻胃管、氣切造口、導尿管、壓瘡傷口等。
→ 敘述正確。

C. 依照顧管理中心專員評估需求,必要者可提供居家復健服務
‧照顧管理專員完成失能評估後,可連結「居家物理/職能治療」等專業服務,屬長照2.0「專業服務」範疇。
→ 敘述正確。

D. 居家藥事服務不屬於服務範圍
‧長照2.0自2017年將「居家藥事」納入專業服務(藥師到宅進行藥物審視、用藥教育、協助整合處方等)。
→ 敘述錯誤,為較不適當之選項。

答案解析

長照2.0的「居家式照顧服務」除基本照顧服務與居家護理外,並涵蓋多項跨專業居家服務,如居家復健、居家營養、居家藥事、吞嚥與口腔照護等。選項 D 將「居家藥事服務」排除在外,與現行政策不符,因此為本題唯一不適當之敘述;故正確答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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