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基本護理(1)
有關「p.r.n.」醫囑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①是一種臨時醫囑 ②開立醫囑時,醫師會指定間隔時間多久一次 ③中文解釋為「如有需要僅給予一次」 ④執行後須記錄 ⑤此醫囑有效時間為12小時
A①②④
B①③⑤
C②④⑤
D③④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醫囑類型與 p.r.n.(需要時醫囑)的定義與執行原則
「p.r.n.(pro re nata)」屬於需要時醫囑,重點在於
- 醫師事先設定可重複給藥的「間隔時間」。
- 是否給藥由護理人員根據病人狀況判斷。
- 為長期效力的醫囑,除非醫師停用或重新開立,否則持續有效。
- 每次執行均須完整紀錄病人需求、給藥時間、劑量及療效。
選項分析
①「是一種臨時醫囑」
‧錯誤。p.r.n. 屬長期醫囑,與 S.O.S.(如有需要給予一次)才屬臨時醫囑不同。
②「開立醫囑時,醫師會指定間隔時間多久一次」
‧正確。例:Morphine 2 mg IV p.r.n. q4h pain>5,表示四小時可重複一次,且需符合疼痛評估。
③「中文解釋為『如有需要僅給予一次』」
‧錯誤。p.r.n. 可在需要且間隔時間到時再次給予;「僅給予一次」是臨時單次醫囑 S.O.S. 的特性。
④「執行後須記錄」
‧正確。所有給藥行為皆要即時、客觀記錄,含病人症狀、劑量、時間與反應。
⑤「此醫囑有效時間為12小時」
‧錯誤。p.r.n. 為長期醫囑,效期無固定 12 小時限制,直到醫師下達停止或修改醫囑才失效。
(12–24 小時限制是臨時醫囑 S.O.S. 常見的有效期做法,勿混淆。)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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