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放射治療(2)

某病人因攝護腺癌,醫師決定使用強度調控放射治療( IMRT )治療攝護腺腫瘤,為避免病人於治療後發生後遺症,治療計畫評估時有那些危及器官( organ at risk )的劑量需要被考慮? ①直腸 ②胃 ③膀胱 ④股骨頭 ⑤脊髓神經

A僅①②④
B僅①③④
C僅①③⑤
D僅③④⑤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攝護腺癌 IMRT 治療計畫中,危及器官(organs at risk, OAR)的評估是確保治療安全性的關鍵。攝護腺鄰近直腸、膀胱、股骨頭,這三者因緊鄰照射靶區而受到重點劑量限制。脊髓神經距離攝護腺較遠,通常不在主要 OAR 考量範圍。胃則更遠,不在考量範圍。

選項分析

題目中的器官:

  • ①直腸(rectum)
  • ②胃(stomach)
  • ③膀胱(bladder)
  • ④股骨頭(femoral heads)
  • ⑤脊髓神經(spinal cord)

評估各器官的相關性:

①直腸 — 攝護腺後方緊鄰直腸,是最重要的 OAR。過高劑量可導致放射性直腸炎(radiation proctitis),包含出血、里急後重等。RTOG 建議直腸 V50 < 50%、V70 < 30%。需要考慮。

②胃 — 胃位於腹部上方,遠離攝護腺,在攝護腺癌治療計畫中通常不在照射範圍,不需要考慮。

③膀胱 — 攝護腺緊鄰膀胱底部,膀胱是重要的 OAR。過高劑量可導致放射性膀胱炎(radiation cystitis)。RTOG 建議膀胱 V65 < 50%、V70 < 35%。需要考慮。

④股骨頭 — 股骨頭(femoral heads)位於骨盆兩側,在攝護腺癌治療中可能接受到散射劑量,需限制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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