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精社護理(2)
依據現行精神衛生法規定,嚴重病人不遵從醫囑導致病情不穩或生活功能有退化之虞,經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決定許可強制社區治療,此次嚴重病人在接受強制社區治療期間,不能超過多久?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2個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精神衛生法-強制社區治療(Compulsory Community Treatment, CCT)的法定最長期限
強制社區治療是對「嚴重病人」在社區中持續給藥、追蹤與復健的一項法律措施。立法目的在於平衡公共安全、病人醫療需求與其在社區生活的權益。法條對「治療期間」設有明確上限,以避免無期限的強制介入並保障人權。
----------------
選項分析
A. 3 個月
‧ 法條並未採 3 個月為一次核准期間;3 個月常見於「約束重新評估」等其他醫療規定,非 CCT。
B. 6 個月 ← 正確
‧ 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社區治療期間不得逾六個月」。若屆期前由專科醫師評估仍需持續治療,須再次送交審查會,同意後方可「延長」,且延長每次以一年為限。
C. 9 個月
‧ 現行法無 9 個月之設計。6 個月到期後必須先經審查會核准才可延長,直接核准 9 個月違法。
D. 12 個月
‧ 12 個月僅可能出現在「延長」階段(6 個月期滿後經核准,每次得延長一年),但「第一次」核准不得逾 6 個月。題目問的是「此次嚴重病人在接受強制社區治療期間,不能超過多久?」指的就是初次核准期間。
----------------
答案解析
- 適用對象:嚴重病人因不遵醫囑致病情不穩或生活功能退化之虞。
...(解析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