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物治概論(2)

下列何種行為符合倫理準則?

A治療師告知病患如果不接受電刺激治療就須轉院
B治療師告知病患接受電刺激治療可以減輕背痛
C治療師告知病患手術對背痛沒有效果
D治療師告知病患接受電刺激是減輕背痛的唯一選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物理治療師的職業倫理行為準則,核心在於區分符合「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與「病人自主原則(patient autonomy)」的行為,以及避免「強制性」或「不實」的醫療溝通。

選項分析

(A) 治療師告知病患如果不接受電刺激治療就須轉院 → 違反倫理。此為強制手段(coercion),違反病人自主原則。威脅病患若不接受特定治療則轉院,剝奪了病患自由選擇的權利,屬於不當施壓行為,違反 APTA 倫理守則中尊重病患自主權的原則。

(B) 治療師告知病患接受電刺激治療可以減輕背痛 → 符合倫理。治療師提供基於臨床實證的資訊,讓病患了解治療的預期效益,這正是知情同意的核心要素。物理治療師有義務提供正確、充分的資訊幫助病患做出知情決策,此行為屬於誠實、客觀的資訊提供。

(C) 治療師告知病患手術對背痛沒有效果 → 違反倫理。物理治療師不應對其他醫療專業(如外科)的治療效果做出過度或不正確的負面評論,這屬於超出物理治療執業範圍的判斷,且可能誤導病患、損害跨專業合作關係。

(D) 治療師告知病患接受電刺激是減輕背痛的唯一選擇 → 違反倫理。宣稱某種治療是「唯一選擇」屬於不實陳述(misrepresentation),忽視了其他合理的治療替代方案(如手法治療、運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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