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物治概論(2)
做對病人有利或有益的事或積極為病人謀福利,為下列那一原則?
A病人自主
B切勿傷害
C行善利人
D公平正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 Beauchamp 與 Childress 提出之生命倫理四大原則(four principles of biomedical ethics)的定義辨別,重點在於區辨「行善利人(beneficence)」與其他三項原則。
選項分析
(A) 病人自主 病人自主(patient autonomy)原則是指尊重病人的決策能力,保障病人有權在充分告知後自行做出醫療決定。強調的是病人的自主選擇,而非醫療提供者主動為病人謀利。不符合題意。
(B) 切勿傷害 切勿傷害(non-maleficence)原則是指醫療人員應避免對病人造成傷害,來源於希波克拉底誓言中的 primum non nocere(首要之務,不傷害)。此原則是消極的義務(不去做有害之事),而非積極為病人謀福利。不符合題意。
(C) 行善利人 行善利人(beneficence)原則要求醫療人員積極採取對病人有利的行動,主動為病人的最佳利益服務。此原則是積極的義務(做對病人有益之事),包括提供有效治療、促進病人健康、預防傷害等。完全符合題目描述「做對病人有利或有益的事或積極為病人謀福利」。此為正確答案。
(D) 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justice)原則是指公平、合理地分配醫療資源與利益,確保相同需求的病人獲得相同待遇。強調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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