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神經物治(2)

下列對限制誘發運動治療( constraint-induced movement therapy )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又可被稱為「強迫使用治療」
B強調病患必須有大量的練習
C在病患患肢活動的同時,健側亦必須執行完全相同的動作
D接受此治療的病患,其患肢最好具有基本的動作能力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限制誘發運動治療(constraint-induced movement therapy, CIMT)的核心原理、操作方式與適用條件。

選項分析

(A) ✅ CIMT 又稱「強迫使用治療(forced-use therapy)」,因其透過限制健側來強迫患肢使用,此名稱正確。

(B) ✅ CIMT 的三大核心要素之一為「大量練習(massed practice)」,每日可達 6 小時的密集任務訓練,強調高反覆量,此敘述正確。

(C)此為錯誤敘述(=本題答案)。CIMT 的做法是限制健側(以吊帶、手套等裝置約束未受影響的肢體),強迫患肢練習;並要求健側同步做完全相同的動作。健側在治療期間是被「約束不動」的,而非跟著患肢一起執行動作。

(D) ✅ CIMT 的入選標準要求患肢具備最低限度的動作能力,如腕關節主動伸展 ≥10°、拇指外展 ≥10°,以及至少兩指可主動伸展 ≥10°。若患肢完全無動作能力,將無法受益於 CIMT。

答案解析

CIMT 的三大核心原則為:①限制健側肢體(以吊帶或手套約束)、②強迫患肢大量使用(forced use + massed practice)、③行為轉移包(transfer package,將訓練成效延伸到日常生活)。選項 (C) 說「患肢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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