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護理精社護理(2)

有關理想的校園健康環境,下列何者錯誤?

A教室濕度應在60~65%之間
B窗戶應占教室建坪面積1/5以上
C教室噪音不超過70分貝
D桌面照度應高於350米燭光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學校環境衛生標準

題目考查「健康促進學校」中與學生視力、聽力與學習效率最直接相關的教室環境基準──濕度、採光面積、噪音與照度。考生必須熟記數值並能分辨「應、不超過、不低於」等用語差異。

選項分析

A. 教室濕度應在60~65%之間
‧ 教室通風標準:溫度 25-26 °C,濕度 60-65%。
‧ 敘述與基準一致,故為正確。

B. 窗戶應占教室建坪面積1/5以上
‧ 採光/通風基準:窗戶面積佔教室面積 1/4~1/5。
‧ 「1/5 以上」等同≥20%,符合「至少 1/5」,故為正確。

C. 教室噪音不超過70分貝
‧ 背景噪音基準:不超過 60 dB。
‧ 題幹允許 70 dB,超出標準,為錯誤。

D. 桌面照度應高於350米燭光
‧ 照明基準:桌面照度「不低於」350 Lux (米燭光)。
‧ 正確寫法應為「≥350 Lux」;題幹用「高於」(>350 Lux) 排除了恰為 350 Lux 的情況,與官方文字不符,判為錯誤。

答案解析

依上述標準,唯有 C、D 與法規/指引不符,故錯誤選項為 C、D。

臨床重要性

  1. 噪音超標(>60 dB)易造成聽覺疲勞、影響專注度與語文學習。
  2. 照度不足或過亮皆會增加視覺負荷,引發近視或眼睛酸澀。
  3. 適當濕度(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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