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護理精社護理(2)

推動酒駕罰則以降低酒後駕車事故發生率,是屬於下列何種健康促進介入措施?

A社會改變
B社區賦能
C行為改變
D衛生教育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健康促進介入措施之「社會改變取向」

酒後駕車屬於重大公共安全議題。政府透過立法或加重罰則,直接改變社會環境與規範,以降低酒駕事故,屬於健康促進介入措施中的「社會改變取向」(social change approach)。此作法與渥太華憲章「建立健康公共政策」一致,強調由上而下運用法律、財政或組織手段,創造有利健康的宏觀結構。

選項分析

A. 社會改變
‧ 由政府或組織自上而下制定政策、法規、稅制等,改變整體環境與行為規範。
‧ 推行酒駕罰則正是透過法律手段限制危險行為,典型例子。→ 正確

B. 社區賦能
‧ 強調社區居民主動參與、共同決策與能力建構(bottom-up)。
‧ 若題目是社區自組巡守隊、自行訂定規範並辦理宣導,才屬此類。此題由政府立法,非賦能。→ 錯

C. 行為改變
‧ 著重個人行為本身,常用正負增強、示範、提醒等技巧。
‧ 例如給駕駛者行車紀錄回饋、個別諮商;並非立法罰則。→ 錯

D. 衛生教育
‧ 以提供資訊、提升知識與技能為主,使個人可做出健康決定。
‧ 例如辦理拒酒駕講座、發放宣導摺頁。立法加重罰則不屬此類。→ 錯

答案解析

加重酒駕罰則是一種透過法律強制力改變社會結構的手段,可立刻提高非法成本、形塑「不酒駕」的社會規範,屬「社會改變取向」健康促進介入措施。因此正確答案為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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