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護理精社護理(2)
護理師執行給藥時,發現病人取藥後未服下並轉身離開。下列何項是此時最適當的護理措施?
A通知醫師將藥物改為針劑
B協助磨粉以確實服藥
C提供精神疾病之衛教
D要確認病人確實服下藥物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給藥安全原則—確實執行「對的病人、對的藥物、對的劑量、對的時間、對的途徑」並確認藥物已被服下
在口服給藥過程中,護理師的責任不僅是把藥遞到病人口中,而是要「確實觀察並確認病人將藥物吞服」,以完成整個給藥流程。若病人未吞服即離開,等同給藥未完成,可能造成療效不彰或錯誤用藥風險。
選項分析
A. 通知醫師將藥物改為針劑
‧變更給藥途徑需醫師評估與處方,但目前最急迫的問題是「此劑藥物是否已服用」,並非立即改變途徑。
‧未先釐清服藥狀況就要求改為注射,並非首要且適當的措施。
B. 協助磨粉以確實服藥
‧並非所有藥物都可磨粉(如腸衣錠、緩釋劑型),貿然磨粉可能改變藥效。
‧同樣忽略了先確認此刻藥物是否真正吞服的關鍵步驟。
C. 提供精神疾病之衛教
‧題目並未顯示病人有精神疾病;即使病人有拒藥行為,當下仍需先確認是否吞服,再進一步評估拒藥原因及需求衛教。
D. 要確認病人確實服下藥物(正確答案)
‧符合給藥安全流程:護理師應留在床邊觀察病人吞嚥,必要時檢查口腔,確保藥物已入胃。
‧若病人拒絕服藥或將藥物藏於口內,應先說明治療重要性、再依規定紀錄並通知醫師。
‧透過「直接觀察」才能避免假服藥或漏服,確保療效與安全。
答案解析
「三讀五對」確保的是正確藥物送到病人口中,而最後一步「病人真正吞服」才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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