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護理精社護理(1)

王先生不確定是否為精神科病人,因為在街頭揮舞水果刀,被居民合力帶至醫院急診室求治,王先生見到精神科醫師,仍拿著水果刀對醫師表示:「你若敢動我,我就告你侵犯人身自由,我又沒怎樣,我只是在運動」,此時急診護理師採取的措施,下列何項最適切?

A無法確定王先生是否為精神病人、是否有就醫需求,應讓王先生離開急診
B為防範王先生的進一步傷害行為,應直接先採取約束與隔離措施
C通知王先生的家人將王先生帶到精神科門診
D醫師無法立即診斷,可通知警察機關前來處理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急性暴力行為的安全處置與精神衛生法「緊急處置」程序

情境要點:
1. 個案手持刀械、具立即危險性。
2. 尚無法判定是否精神疾病,醫師亦無法立即完成診斷。
3. 醫療人員與其他病人安全首要;同時須遵守精神衛生法對人身自由之保障與強制處置程序。

精神衛生法與臨床流程(2018 年版仍適用)

  1. 「緊急處置」(俗稱 Emergency holding)
    • 對「疑似精神疾病且有立即危害自己或他人之風險」者,可由警察機關先行保護並護送就醫。
    • 若已在醫療院所內,但醫師無法即刻確認診斷,且個案持續有暴力風險,醫療人員得請求警方到場維持安全秩序。
  2. 「保護性約束/隔離」必須:
    • 由醫師評估確定為精神個案且有醫療必要,並下達醫囑。
    • 使用前須先排除其他較不限制自由的方法。
    • 否則即屬違反人身自由。

因此,當場最恰當的作法是【先確保現場人員安全→請求警察介入】,再依警方協助或醫師後續評估決定是否啟動強制住院或保護性約束。

選項分析

A 無法確定…應讓王先生離開
‣ 放任具攻擊潛勢的持刀者離開,不僅危及社區安全,也違反醫院對公共安全的責任。錯。

B 直接先採取約束與隔離
‣ 約束前須有醫師診斷、醫囑及文件記錄;目前尚未確定精神診斷,且對持刀者徒手約束恐升高危險。違法且不安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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