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護理基本護理(2)
小可是一個妊娠週數 32週的早產兒,目前體重 1.8 kg,有低血糖情形,給與 12.5% glucose water 靜脈輸注中。小可因血紅素過低,依醫囑輸血,輸血後 10分鐘出現發燒、心搏過速、低血壓、血尿等情形,下列護理措施何者須優先執行?
A保留輸血裝置與採集血液送檢驗
B請值班醫師開醫囑給藥
C停止輸血,以 0.9% NaCl 維持靜脈通暢
D記錄輸出入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輸血急性溶血反應之緊急護理處置優先序
輸血後十餘分鐘即出現發燒、心搏過速、低血壓與血尿,最典型的判斷為「急性溶血反應」。此為輸血最危急的不良反應之一,往往與 ABO 或 Rh 血型不合有關,可能迅速引發休克與急性腎衰竭。因此護理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中斷致病因子(停止輸血),同時維持靜脈通路,以利後續給藥與搶救。
為何要改接 0.9% NaCl?
- 0.9% NaCl 為等張溶液,是唯一可與血品相容的靜脈液體。
- 葡萄糖溶液(如題目原本輸注的 12.5% glucose water)會促進血球溶血,若繼續使用反而加重病情。
- 保持靜脈通暢(keep vein open, KVO)可利於快速給予升壓劑、抗組織胺或其他緊急藥物。
選項分析
A. 保留輸血裝置與採集血液送檢驗
‒ 的確屬於後續必要步驟,用於確認血型不合或檢驗溶血指標,但並非「立即」控制病人生命徵象的首要措施。
B. 請值班醫師開醫囑給藥
‒ 通知醫師與用藥(如抗組織胺、類固醇、輸液治療)重要,但須先停止致病來源並確保通路,否則再多藥物也無法安全給入。
C. 停止輸血,以 0.9% NaCl 維持靜脈通暢
‒ 切斷溶血反應來源,同時維持管路暢通,是所有教科書與臨床指引規定的「第一優先」措施。正確答案。
D. 記錄輸出入量
‒ 溶血會導致血紅蛋白尿及腎損傷,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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