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內專
一位50歲女性病人,主訴四月初因為左側前頸部腫痛在外就診,當時的甲狀腺功能檢查為: T4 10.85 μg/dL、TSH 0.153 μIU/mL,未做其他檢查及治療。五月初病人來診,表示左側前頸部疼痛稍減,但右側 前頸部開始疼痛。身體診察發現甲狀腺腫大,右側局部壓痛比左側明顯,表面皮膚正常。檢查結果顯示 fT4 3.01 ng/dL、 TSH ≦ 0.005μIU/mL、anti-thyroglobulin antibody 292 IU/mL、anti-TPO 414 IU/mL、ESR 36 mm/hr、CRP 7.0 mg/L、WBC 4.58*10³/μL;請問下列哪一項描述最正確? (參考值: T4: 5.1-14.1μg/dL、fT4 0.93~1.70 ng/dL、TSH 0.270 ~ 4.200 µIU/mL、anti-thyroglobulin antibody <60 IU/mL、anti-TPO <60 IU/mL、ESR 0-20 mm/hr、CRP <5 mg/L、WBC 4.00-10.80*10³/μL )
A病人有甲狀腺功能亢進,應該給予抗甲狀腺藥物。
B病人有自體免疫甲狀腺疾病,應該給予類固醇。
C病人有亞急性甲狀腺炎,可以給予non-steroid anti-inflammatory drug。
D病人有急性甲狀腺炎,應該給予抗生素。
E甲狀腺超音波比放射性碘掃描更有助於鑑別fT4高的原因。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鑑別「亞急性甲狀腺炎」(subacute, de Quervain thyroiditis)與其他甲狀腺炎及甲狀腺功能亢進病因。亞急性甲狀腺炎特徵為甲狀腺局部壓痛、移行性疼痛、短暫性甲亢、ESR/CRP明顯升高,以及放射性碘攝取(RAIU)降低。治療以緩解疼痛為主,輕度至中度疼痛首選NSAIDs,重度疼痛或NSAIDs無效時使用低劑量類固醇;抗甲狀腺藥物對此類型甲亢無效,急性化膿性甲狀腺炎(suppurative thyroiditis)則需抗生素。
選項分析
- 選項A
「病人有甲狀腺功能亢進,應該給予抗甲狀腺藥物。」
亞急性甲狀腺炎所致的甲狀腺功能亢進期乃因甲狀腺細胞破壞釋放預存甲狀腺素,並非合成過多,故 thionamides(如 methimazole)無效,反而可能延誤處理;臨床建議僅對症使用 β-blocker 控制心悸、震顫等症狀,不使用抗甲狀腺藥物(ncbi.nlm.nih.gov, [merckmanuals.com](https://www.merckmanuals.com/professional/endocrine-and-metabolic-dis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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