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醫學五(2)
30歲男性病人近日被診斷為 B 型肝炎合併肝癌,經移植醫師建議以活體肝臟移植治療其肝癌。其一年多前結婚的妻子希望能捐贈部分肝臟給先生。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因妻子與病人無血緣關係,故無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B其妻雖為法定配偶,但須結婚滿兩年才有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C其妻雖為法定配偶,但須有婚生子女才有資格捐贈活體器官
D病人與妻子雖然只結婚一年,因近日方診斷需器官移植,妻子仍可捐贈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活體器官(包括肝臟)捐贈者與受贈者之法定關係及限制,包括三親等血親與配偶範圍,以及配偶捐贈需符合的婚齡或生育條件,與其例外規定。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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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錯誤。《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文將配偶納入可供活體捐贈之對象,並非僅限血親(含三親等)才能捐贈,因此妻子不是因無血緣而「無資格」(president.gov.tw)。 -
選項B
錯誤。條例規定配偶須「結婚三年以上」,而非兩年。此外,也可選擇以婚生子女資格取代三年婚齡要求;並無提及「結婚滿兩年」條件(president.gov.tw)。 -
選項C
錯誤。同上,配偶可經「結婚三年」或「有婚生子女」其中一項達標,即可捐贈;並非必須「有婚生子女」才能捐贈,也存在例外情形,不符合此選項描述(president.gov.tw)。 -
選項D
正確。條例增訂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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