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醫學五(2)
78歲乳癌併肺臟、肝臟、骨轉移的女性病人,先生過世,有 1 子 3 女,由長子負擔所有的生活費。某日病人昏迷路倒被送至急診室,經醫師插管急救後轉送病房, 4 位子女來到病房後,長子要求拔管,其餘 3 個女兒表示反對。下列處理方式,何者最適當?
A成人子女間,順位相同,醫師應儘量與子女溝通或召開家族會議取得共識
B當然由長子決定,因其年齡最大
C應採多數決,以 3個女兒的決定為主
D由長子決定,因母親所有的生活費均由其負擔,當然有優先決定權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聚焦於無預立醫療決定且病人失去決策能力時,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Hospice Palliative Care Act, HPCA)及《病人自主權利法》(Patient Right to Autonomy Act, PAA)之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順位與決策原則。當同順位代理人間意見不一致,醫師應如何處理家庭成員之衝突,才能符合法律規定並維護病人最大利益。
選項分析
- 選項A
「成人子女間,順位相同,醫師應儘量與子女溝通或召開家族會議取得共識」:- 依 HPCA 第7條,末期病人如無預立同意書,得由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為決定;最近親屬之順位:配偶、成年子女與孫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且同順位者間需努力達成一致意見,醫師宜召開家屬會議以協調決策,最符合「以病人最大利益為先」原則(vghacp.tw)。
- PAA 雖聚焦預立醫療決定,但其施行細則也強調「臨床醫療決定之同意應以病人同意為優先,關係人同意為輔助」,並在關係人(法定代理人)間意見不一致時,應透過協商或適當的法律程序解決([dep.mohw.gov.tw](https://dep.mohw.gov.tw/DOMA/cp-997-4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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