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醫學四(2)
2歲大的陳小弟罹患川崎病,他有典型的皮膚紅疹、眼結膜紅及眼皮腫症狀,為了製作教學片在討論會中使用,你必須為他拍攝整個面部(包括眼睛)的特寫照片,下列何種處理方式最適當?
A此照片只做教學用途,就可露出眼睛
B照相無損病人權益不需病人同意
C徵得家長同意才能露出其眼睛
D申請倫理委員會的許可就可以拍攝全臉部照片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探討醫療場域拍攝病人影像的法規與倫理,包括肖像權、醫療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法對敏感性個人資料之收集處理要求,以及未成年人需由法定代理人(家長)同意的要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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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此照片只做教學用途,就可露出眼睛
教學用途不免除對患者隱私與個資之保護。若病人影像具可識別性,仍須事前取得病人或監護人書面同意才能拍攝及使用(mohw.gov.tw)。 -
選項B:照相無損病人權益不需病人同意
錯誤。病人在診療過程中,其面部影像屬個人隱私及敏感性個人資料;依刑法規定,未經同意拍攝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衛福部「醫療機構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明載「診療過程中錄影、錄音應先徵得對方同意」(healthnews.com.tw)。 -
選項C:徵得家長同意才能露出其眼睛
正確。面部影像具有可直接識別性,依個資法第6條「病歷、醫療、健康檢查…等敏感性個人資料」,除法律明文許可外,僅能「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處理。對未成年患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家長)行使同意權,符合法規及倫理要求([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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