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護理基本護理(3)
病人陳小姐住院期間與母親在病房內大聲爭吵,並出手毆打前來勸架的護理師,緊急處置後通報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此屬於那一類病人安全事件?
A治安事件
B其他事件
C傷害行為事件
D公共意外事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察「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中各項事件的分類,需辨識病人對醫護人員的暴力行為屬於哪一類病人安全事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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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 治安事件
「治安事件」係指影響醫療環境維安或財物安全之事件,例如竊盜、闖入、賭博、滋事等,重點在公共秩序與財產安全,而非針對人身之故意暴力攻擊;因此病人毆打護理師不屬此類。(skh.org.tw) -
選項B 其他事件
「其他事件」泛指不符任何既有專屬分類的異常事件,但本題暴力攻擊已有「傷害行為事件」專屬分類,不應歸納於「其他」。(skh.org.tw) -
選項C 傷害行為事件
「傷害行為事件」指任何人身暴力或威脅行為,包括病人或家屬對醫護人員的毆打、推擠、言語恐嚇等,完全符合本例病人出手毆打護理師的情境,屬於此類。(skh.org.tw) -
選項D 公共意外事件
「公共意外事件」涵蓋病人或訪客因環境因素(如滑倒、撞到、火災等)而非故意所致之偶發事故,不包含故意的肢體攻擊行為,因此不符本例。(skh.org.tw)
答案解析
病人安全通報系統將故意暴力行為獨立為「傷害行為事件」類別,以凸顯此類事件對醫療人員及病人安全的風險。陳小姐與家屬爭吵並毆打勸架的護理師,屬於典型「傷害行為事件」。通報時即應選擇此類,以利後續風險評估與防範措施改善。
核心知識點
- TPR通報事件共14大類:藥物、跌倒、手術、輸血、醫療照護、公共意外、治安、傷害行為、管路、不預期心跳停止、麻醉、檢查/檢驗/病理切片、其他、醫療器材不良品(skh.org.tw)
- 「傷害行為事件」:任何涉及人身暴力或威脅之故意行為(病人、家屬、訪客對醫護或他人)
- 「治安事件」:維安或財產安全相關,如竊盜、滋事等,非針對人身暴力
- 「公共意外事件」:環境或設施等非故意因素導致之偶發事故
- 辨識重點:有無「故意」及「對象為人」之暴力行為
臨床重要性
了解病人安全通報分類可強化醫療機構對暴力事件的識別及管理,進而制訂適當防護及教育措施,維護醫病雙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