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基本護理(1)

有關紀錄書寫的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記錄病人的抱怨內容時應標註「病人主述」,以便能區辨非家屬所言
B病人的治療和反應皆應正確完整記錄,必要時其可作為法律證明文件
C針對病人的護理目標和護理措施的擬定應具體可行、避免過於理想化
D對執行護理措施後仍無法緩解的症狀,除了紀錄之外還需要報告醫師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護理記錄書寫原則(Principles of Nursing Documentation)、SOAP記錄法、法律責任與護理過程。

選項分析

  • A. 記錄病人的抱怨內容時應標註「病人主述」,以便能區辨非家屬所言 (錯誤)
    • 解析
      1. 術語誤用:「主述」(Chief Complaint, CC)通常專指病人入院或就診的主要原因(例如:「胸痛三天」),是一個特定的入院評估項目,而非指住院期間所有的日常抱怨。
      2. 記錄規範:在日常護理記錄(如SOAP的S段)中,病人的抱怨屬於「主觀資料」(Subjective data)。書寫原則是使用病人的原文(Verbatim)並加上引號(例如:病人表示「傷口很痛」),而非概括性地標註「病人主述」這個標籤。
      3. 區辨方式:若資料來源為家屬,應直接在內容中註明來源(例如:案妻表示「病人昨晚睡不好」),而非依賴「病人主述」此一標籤來做區隔。因此,要求對所有抱怨都標註「病人主述」既不符合慣用術語定義,也不是正確的區辨方式。
  • B. 病人的治療和反應皆應正確完整記錄,必要時其可作為法律證明文件 (正確)
    • 解析:護理記錄是合法的醫療文件(Legal Document)。根據醫療法規,記錄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且即時,因為它在醫療糾紛或法律訴訟中具有證據效力。「凡沒記錄到的,視為沒做過」是臨床重要原則。
  • C. 針對病人的護理目標和護理措施的擬定應具體可行、避免過於理想化 (正確)
    • 解析:護理目標的設定應遵循 SMART原則(Specific 具體、Measurable 可測量、Achievable 可達成、Relevant 相關、Time-bound 有時限)。「具體可行」且「避免過於理想化」完全符合可達成性(Achievable/Realistic)的要求,確保護理計畫能真正落實。
  • D. 對執行護理措施後仍無法緩解的症狀,除了紀錄之外還需要報告醫師 (正確)
    • 解析:這屬於護理過程中的「評值」(Evaluation)與異常處理。若護理措施無效(例如給予止痛藥後疼痛未改善),護理師有責任採取進一步行動(報告醫師、調整計畫),不能僅止於記錄,否則可能涉及疏忽(Negligence)。

答案解析

答案:A 選項 A 的敘述錯誤在於混淆了「主述」(Chief Complaint)與日常的「主觀資料」(Subjective data),且錯誤地建議使用標籤而非直接引述或註明來源來區分資料提供者。正確的做法是直接記錄病人所述內容(加引號),若非本人所述則明確寫出資料來源(如家屬)。

核心知識點

  1. 護理記錄原則:真實性(Factual)、準確性(Accurate)、完整性(Complete)、即時性(Current/Timely)、組織性(Organized)。
  2. 主觀資料 (Subjective Data)
    • 定義:病人所說的話、感覺或症狀。
    • 記錄法:盡量引用病人原文(使用引號 ""),若非病人本人(如家屬、照顧者)提供,必須明確註明來源。
    • 術語區分:主述 (Chief Complaint) 是入院/就診的主要原因;主觀資料 (S) 是護理過程中的所有主觀訊息。
  3. 法律效力:護理記錄是法律文件,塗改需標準規範(畫線簽名,禁用立可白),未記錄視同未執行。
  4. 異常通報:評值後若問題未解決,必須向上呈報(Notify MD)並記錄處理過程。

參考資料

  1. Nursing Documentation Principles (Subjective vs Objective Data)
  2. Chief Complaint vs Subjective Data in Documentation
  3. 護理記錄書寫規範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