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護理基本護理(1)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之住院病人持刀傷害護理師,應通報下列何種異常事件?
A醫療照護事件
B公共意外事件
C治安事件
D傷害行為事件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aiwan Patient-safety Reporting system, TPR) 中對於異常事件(Incident)的分類定義。護理師必須清楚掌握TPR的13大類異常事件定義,以便在發生事件時進行正確的通報與歸類。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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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醫療照護事件 (Medical care event):
- 定義:指與醫療、治療及照護措施相關之異常事件。例如:診斷錯誤、評估錯誤、延遲治療、異物哽塞、技術不當等。
- 分析:此類別主要針對「醫療處置過程」中的疏失或意外。病人持刀攻擊並非醫療處置本身的錯誤,故不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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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共意外事件 (Public accident event):
- 定義:指醫院建築物、通道、其他工作物、火災、天災、有害物質外洩、資訊系統當機等相關事件。
- 分析:此類別關注的是「環境設施設備」或「自然災害」造成的安全問題,與病人的人為攻擊行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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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治安事件 (Security event):
- 定義:指偷竊、騷擾、誘拐、侵犯隱私、病人失蹤、他殺(Homicide)等事件。雖然部分文獻或舊版定義曾將廣義的「暴力」歸於此,但在TPR的精確分類邏輯中,治安事件更多是指涉「犯罪性質」或「公共秩序」層面,如性騷擾、偷竊或病人逃跑。
- 分析:雖然攻擊行為涉及治安,但在TPR分類中,針對「病人本身的攻擊行為」有更精確的分類(即選項D)。若造成人員死亡(他殺),才更明確歸入治安事件(或視為警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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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傷害行為事件 (Harmful behavior event):
- 定義:指言語衝突、身體攻擊(Physical attack)、自殺/企圖自殺、自傷等事件。
- 分析:根據TPR定義,「身體攻擊」明確屬於傷害行為事件的範疇。題目中「病人持刀傷害護理師」屬於病人對醫護人員的直接身體攻擊,完全符合此類別的定義。這是針對「人的行為」導致傷害的分類。
答案解析
正確答案:D
根據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醫策會)主導的台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TPR) 之異常事件分類定義:
- 傷害行為事件包含四個主要子項目:自殺(含企圖自殺)、自傷、身體攻擊、言語衝突。
- 題目描述「確診病人持刀傷害護理師」,此行為屬於身體攻擊(Physical attack)。
- 雖然醫院暴力(Workplace Violence)在法律與管理層面上涉及治安問題,但在TPR的「通報類別」中,此類病人攻擊工作人員的行為,應歸類為傷害行為事件。
核心知識點
考生應背誦並區分 TPR 13項異常事件類別中的易混淆項:
- 傷害行為事件:關鍵字是**「行為」**。包含:自殺、自傷、身體攻擊(攻擊他人)、言語衝突。
- 治安事件:關鍵字是**「犯罪/秩序」**。包含:偷竊、失蹤、騷擾(含性騷擾)、誘拐、他殺。
- 公共意外事件:關鍵字是**「環境/設施」**。包含:火災、水災、跳電、建築損壞、資訊當機。
- 醫療照護事件:關鍵字是**「醫療過程」**。包含:診斷、治療、處置上的錯誤或延遲。
臨床重要性
醫療暴力(Workplace Violence)不僅需進行 TPR異常事件通報(歸類為傷害行為),通常還需啟動院內的緊急應變機制(代號通常為999或白色代碼 Code White),並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通報當地衛生局與警察機關,以維護醫護人員安全並追究法律責任(醫療暴力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