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藥學三(第2次)

依中華藥典,有關 delayed-release dosage form 之溶離試驗,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階段1之檢品數為 6件,階段 2之檢品數為 6件
B酸性液段之媒液為 0.1 N鹽酸,緩衝液段之媒液為 pH 6.8磷酸鹽緩衝液
C酸性液段階段 1之結果,如檢品平均溶解量未超出規定量 10%,即符合允收基準
D酸性液段階段 2之結果,如階段 1與階段2所有檢品之平均溶解量未超出規定量 10%,且無一檢品溶解量 超出規定量 25%,即符合允收基準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中華藥典(參照 USP/ICH)針對延遲釋放劑型(Delayed-Release Dosage Forms,如腸溶錠)之溶離試驗(Dissolution Test)的規範,特別是酸性液段(Acid Stage)**的檢品數與允收基準(Acceptance Criteria)。

延遲釋放劑型的溶離試驗分為兩個階段:

  1. 酸性液段(Acid Stage):模擬胃部環境,測試藥品是否能在酸中維持完整(不釋放或極少釋放)。
  2. 緩衝液段(Buffer Stage):模擬腸道環境,測試藥品是否能正常釋放。

選項分析

  • A. 階段 1 之檢品數為 6 件,階段 2 之檢品數為 6 件

    • 正確
    • 根據中華藥典與 USP 規範,溶離試驗通常分級進行。
    • Level 1 (A1):測試 6 個單位。
    • Level 2 (A2):若 A1 未通過,再測試 6 個單位(共 12 個)。
    • Level 3 (A3):若 A2 未通過,再測試 12 個單位(共 24 個)。
    • 選項敘述符合標準流程。
  • B. 酸性液段之媒液為 0.1 N 鹽酸,緩衝液段之媒液為 pH 6.8 磷酸鹽緩衝液

    • 正確
    • 這是延遲釋放劑型(腸溶衣)的標準測試媒液。
    • 酸性階段:使用 0.1 N HCl(模擬胃酸,pH 約 1.0-1.2)處理 2 小時。
    • 緩衝階段:使用 pH 6.8 磷酸鹽緩衝液(模擬小腸液)進行後續溶離測試(通常為 45 分鐘或其他指定時間)。
  • C. 酸性液段階段 1 之結果,如檢品平均溶解量未超出規定量 10%,即符合允收基準

    • 錯誤
    • 酸性液段 Level 1 (A1) 的允收基準是針對個別檢品(Individual Unit),而非平均值。
    • 正確規範:6 個檢品中,**「沒有任何一個檢品(No individual unit)」**的溶解量超過 10%。
    • 若僅看平均值 < 10%,可能發生「5 個 0%,1 個 50%」的情況,平均雖小於 10%,但已嚴重違反腸溶設計目的(單顆在胃中釋放過多),故不能允收。
  • D. 酸性液段階段 2 之結果,如階段 1 與階段 2 所有檢品之平均溶解量未超出規定量 10%,且無一檢品溶解量超出規定量 25%,即符合允收基準

    • 正確
    • 酸性液段 Level 2 (A2) 的允收基準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
      1. 所有 12 個檢品(L1+L2)的平均溶解量不超過 10%。
      2. 沒有任何一個檢品的溶解量超過 25%。
    • 選項敘述完全符合藥典規範。

答案解析

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 選項 (C) 錯誤地將 Level 1 的標準描述為「平均溶解量」,實際上 Level 1 必須是**「沒有任何單一檢品」**超過 10%。平均值的概念是在進入 Level 2(12 顆)或 Level 3(24 顆)時才作為主要判定依據之一。

故正確答案為 (C)

核心知識點:延遲釋放劑型(酸性液段)允收基準表

考生應熟記以下表格(基於 USP/中華藥典):

試驗階段 (Level)檢品數允收基準 (Criteria)
L1 (Level 1)6沒有任何一個檢品的溶解量超過 10%
L2 (Level 2)增加 6 (共 12)1. 12 個檢品的平均溶解量不超過 10%<br>2. 沒有任何一個檢品的溶解量超過 25%
L3 (Level 3)增加 12 (共 24)1. 24 個檢品的平均溶解量不超過 10%<br>2. 沒有任何一個檢品的溶解量超過 25%

註:以上百分比是指標示含量之百分比。

參考資料

  1. USP General Chapter <711> Dissolution: Delayed-Release Dosage Forms.
  2. 中華藥典第九版: 溶離度試驗法 - 延遲釋放劑型.
  3. Yamol 題庫解析 - 藥劑學相關考題 (參考歷屆試題解析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