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藥學三(第2次)
下列何者是 pharmaceutical equivalents 之必要條件之一?
A具相同賦形劑組成
B具相同藥物釋放機轉
C具相同包裝
D具相同活性成分劑量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藥劑均等 (Pharmaceutical Equivalents) 的核心定義。這是生物藥劑學與藥物動力學中,評估學名藥 (Generic drugs) 與原廠藥是否可替換的基礎標準。考生需區分「藥劑均等」、「藥劑替代 (Pharmaceutical Alternatives)」與「治療均等 (Therapeutic Equivalents)」的差異。
根據美國 FDA (Orange Book) 及台灣衛福部 (TFDA) 的規範,藥劑均等 (Pharmaceutical Equivalents) 的定義為兩藥品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含有相同的活性成分 (Same active ingredient),包含相同的鹽類或酯類形式。
- 具有相同的劑量/強度 (Same strength or concentration)。
- 具有相同的劑型 (Same dosage form)。
- 具有相同的給藥途徑 (Same route of administration)。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兩藥品即為藥劑均等。至於賦形劑、包裝、形狀、釋放機轉等,則允許有所不同。
選項分析
- A. 具相同賦形劑組成 (Incorrect)
- 分析:藥劑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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