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營養團膳(1)
有關「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下列何者錯誤?
A食品業者需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5年以上
B進貨單需載明出貨日期或批號
C產品資訊應包含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D使用三章一Q食材即是可追溯食材來源良好選擇之一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發布的**「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Regulations Governing Food Traceability Systems)之相關規定。這項法規旨在透過記錄食品供應鏈中各環節的資訊(如原材料來源、產品流向等),確保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能快速追查與回收。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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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食品業者需保存產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之來源相關文件5年以上 (正確)
- 根據「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追溯追蹤系統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食品業者應以書面或電子文件,完整保存食品追溯追蹤憑證、文件等紀錄至少五年」。此規定是為了配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時效與查核需求,確保在發生食安問題時有足夠的歷史資料可供追溯。因此,選項A的敘述符合現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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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進貨單需載明出貨日期或批號 (錯誤)
- 根據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原材料資訊」之規定,食品業者在記錄原材料來源時,必須包含的項目有:
- 供應商資訊。
- 原材料名稱。
- 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
- 批號(Lot number)。
- 有效日期、製造日期或其他可辨識該原材料來源之日期或資訊。
- 根據該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原材料資訊」之規定,食品業者在記錄原材料來源時,必須包含的項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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