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營養食安(1)

依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規定,包裝食品每100毫升液體所含鈣質必須達到或超過多少毫克,才能標示為高鈣食品?

A120
B180
C240
D360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台灣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中,對於「高、多、富含」(High/Rich)營養宣稱的標準。考生需掌握特定營養素(如鈣質)的「每日參考值」(Daily Reference Value, DRV)以及「固體」與「液體」食品在進行高含量宣稱時所需的百分比門檻。

選項分析

根據台灣現行法規(截至 2024 年考題適用版本),鈣質的「每日參考值」(DRV)為 1200 毫克(針對 4 歲以上一般大眾)。

根據「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表三之規定,欲宣稱「高、多、強化、富含」鈣質,需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 固體(半固體):每 100 公克含量 \ge 30% DRV。
    • 計算:1200×30%=3601200 \times 30\% = 360 毫克。
  2. 液體:每 100 毫升含量 \ge 15% DRV。
    • 計算:1200×15%=1801200 \times 15\% = 180 毫克。
  3. 液體:每 100 大卡含量 \ge 10% DRV (此為常見輔助標準,對應值為 120 毫克)。

各選項分析如下:

  • A: 120:此數值為「每 100 大卡」液體食品須達到的標準(120 mg),或香港法規中液體高鈣的標準(因香港 DRV 為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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