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醫學三(1)

有一位妊娠 32 週的孕婦前來接受產前檢查,醫師除了要問診本胎不適症狀、過去孕產史、家庭疾病史及進行身體檢查外,還需要安排實驗室檢查。下列那項檢查是此懷孕時程所必需安排的?

A甲狀腺功能
B葡萄糖 -6-磷酸去氫 酶(蠶豆症檢查)
C口服葡萄糖耐性試驗
D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

詳細解析

本題觀念:

本題考台灣孕期例行產前檢查的時程安排,特別是妊娠 32 週時應安排哪項實驗室檢查。本題官方答案為「送分」,表示原題各選項在時程判斷上有爭議,以下逐一分析各選項的安排時程。

選項分析

(A) 甲狀腺功能 甲狀腺功能(TSH、Free T4)檢查並非台灣全民健康保險常規產前給付項目,僅在有甲狀腺疾病史或症狀時才進行。此選項並非妊娠 32 週的「必需」例行項目。

(B) 葡萄糖-6-磷酸去氫酶(蠶豆症,G6PD deficiency)篩檢 G6PD 缺乏症篩檢屬於新生兒篩檢項目(出生後 48 小時內採足跟血),並非孕婦例行產前的實驗室檢查項目,更非妊娠 32 週需要安排的項目。

(C) 口服葡萄糖耐性試驗(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 台灣衛福部的常規產前照護計畫中,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篩檢使用 75 公克 OGTT,安排時機為妊娠 24–28 週。若於妊娠 32 週才安排,已超過標準篩檢窗口;但若孕婦之前未做篩檢,32 週仍可補做。就「此懷孕時程(32 週)所必需安排」而言,標準時機不在 32 週,故此選項有爭議。

(D) 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檢查 B 型肝炎表面抗原(hepatitis B s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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